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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1-10
索引号: 011158671/2022-1467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1-10
标题: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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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襄阳市审计局局长??张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8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襄阳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及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当作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做深做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机制,优化整改顶层设计。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委审计委员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工作的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审计整改责任,完善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报告机制、约谈及问责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和结果公开机制,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强化审计整改的自觉性、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审计整改的质效。市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始终把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二)高位推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重要批示44次,要求相关部门狠抓问题整改。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马旭明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上明确要求“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发展的有效抓手。有关部门要紧盯问题,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选取4个问题突出部门和地区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和督办,全方位增强监督实效。市政府强化整改组织工作,连续五年下发整改分工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清单化”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办对4个县(区)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公共卫生补短板工程、职业教育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逐项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压实责任,提升问题整改成效。各地各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党组(党委)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严格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倒排整改时间表,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切实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如,市自然资源、住建等整改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亲自管、具体抓,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不遗一事,不漏一项;市农业、人社、医保等牵头部门根据整改分工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迅速向各地各单位列出整改问题清单,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10月底,各地各部门以审计查出的问题为导向,在真改、实纠、严防上持续用力,已整改问题金额89.92亿元,其中:追回资金或上缴财政20.36亿元,拨付及使用资金6.98亿元,规范资金使用或纳入专户管理2.18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61亿元,规范项目管理或加快建设进度6.98亿元,在预算编制中予以规范2.67亿元,在财政财务管理中予以规范31.4亿元,调整会计账目或规范核算等15.74亿元。

(四)标本兼治,促进完善机制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科学精准推进整改落实,在具体问题整改基础上,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出台或修订制度81项,推动相关领域规范治理,努力做到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如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加大招商引资风险管控力度,切实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枣阳、襄州等地方制定出台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7项,确保乡村振兴项目规范实施,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资产权属明确,管护责任落实;市国益公司制定完善了《国益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12项,规范企业经营,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个方面18类问题,涉及704个具体事项,问题金额95.22亿元。截至2021年10月底(以下均为截至10月底的整改情况),应整改事项中已整改641项,正在整改63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共整改89.92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94.43%。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关于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三个开发区及时与市财政局对接,在决算中已调整11.35亿元。同时规范总预算会计核算,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

2.预算编制与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代编不够规范、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精细的问题。市财政、高新区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精细化要求,对应纳入部门预算的收支做到应编尽编,在有效控制财政代编规模基础上,建立资金拨付按月通报制度,督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财政代编项目6.38亿元已落实到单位和项目。高新区、东津新区已按规定将教育收费等非税收入0.29亿元纳入预算管理,按要求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市财政、高新区、东津新区对相同性质、级次和目录的项目进行统筹整合,避免重复编制、多头编制预算,将专项资金分解到具体使用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规范到位金额6.53亿元。鱼梁洲开发区严格按法定限额编制预备费预算。

(2)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执行差异较大、预备费使用不规范、扩大范围支出等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的问题。市财政、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进一步从源头科学编制预算,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进一步把好项目决策和预算支出关口,有效避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整改到位金额4.02亿元。高新区制定《预备费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严格规范预备费支出,整改到位金额431万元。

(3)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收入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高新区、东津新区已上缴财政收入19.37亿元,进一步规范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及时上缴入库。

(4)关于预算调整、批复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在市人大批复预算及调整预算后,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三个开发区执行;东津新区今后将需要调整预算的事项按程序上报市财政,提请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执行;高新区认真执行批复预算时限,及时对部门下达批复预算。

(5)关于债券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高新区已拨付债券资金4103.17万元;市直2家单位已按要求退回使用不合规的债券资金36.3万元;相关进展缓慢的项目已采取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市儿童医院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施工图设计,综保区(一期)起步区项目已办理总部经济区施工许可证,加快建设围网信息化工程。

(6)财经政策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高新区及时梳理清算已拨付的财政补贴,多拨付的资金305.56万元在兑现后续资金中予以扣除;多发疫情期间租金补贴和结余资金4.46万元已追回;成立了清理领导小组,下达督办通知,研究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后续协议约定,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益。东津新区已足额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金1.02亿元。市财政加强粮食信用保证基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7)关于财政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结合实际,将于2022年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新区2021年预算指标直达单位,整改以拨代支资金1.72亿元;高新区15家单位已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市财政、高新区、鱼梁洲开发区加强与项目单位联系沟通,细化分解任务,按节点督促推进,已拨付专项资金6475万元,其余资金按项目进度和资金管理规定结转下年拨付使用。高新区在全面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的基础上,配合市财政对全区29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并注重加强绩效评审的结果应用;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积极组织绩效管理专题培训,2021年预算支出已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市财政及三个开发区成立专班和聘请第三方机构清理甄别往来款项,已清收应收账款111.8万元,偿还借款2000万元,调账处理账务核算错误金额6.52亿元。市财政、高新区、东津新区已补记股权投资等20.93亿元,冲销债券转贷款项10.73亿元;高新区、东津新区加强账户管理,核销账户4个,清理账实不符金额5236.07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的问题。7家单位依规将结转资金编入预算,严禁将基本支出编入项目支出预算,整改到位金额2.31亿元;47家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做好项目调研和测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9家单位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规定,加强预算刚性约束,整改到位金额6.96亿元;12家单位加强项目支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1153.97万元;4家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合理编制项目绩效文本和设立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

2.关于财经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71家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按规定压减下年度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会议费用支出;37家单位已加强政策学习,进一步明确采购范围、标准、方式,细化采购程序,并从采购预算编制源头上加以控制,做到“应采尽采”,整改到位金额9919.29万元;2家单位清理上缴非税收入21.04万元;2家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1.39万元;7家单位加快“三供一业”改造,控制支出范围,规范资金支出渠道,整改到位金额481.31万元;14家单位加强“三公经费”和培训费、会议费管理,整改到位金额16.68万元。

3.关于财务核算与管理方面的问题。20家单位加强审核把关,规范报销手续,整改到位金额861.72万元;9家单位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和重大支出决策程序,整改到位金额290.02万元;6家单位完善账户审批或备案手续,注销账户1个;31家单位梳理往来账款挂账原因,分类推进整改,通过调整账目和核销等方式清理往来挂账2.19亿元;27家单位严格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整改到位金额7274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新增财政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已调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预算25.99亿元,加快资金拨付和调整资金用途2.65亿元,规范合同管理,促进新开工项目21个,完善直达监控系统信息。

2.“六稳”“六保”等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公共卫生补短板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政策目标落实方面的问题。6个县市区通过新建改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发热门诊57个;7个县市区加快推进P2实验室、传染病大楼等医疗救治和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购置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和急救车辆,提升救治防控水平;1个县已推进信息化提升项目,建成上线慢性病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完成公众号和“基层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硬件环境;7个县市区建成学校卫生室112个,已配备基本药物和设施配备;3个县市区已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涉企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在公共卫生领域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二是关于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5个县市区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建设和竣工决算进度,已拨付使用资金1.6亿元;7个县市区已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2051.5万元,补签共管账户协议,增加利息收入15.49万元,建立专账核算资金2.87亿元,追回被挪用的资金138.2万元,超合同进度支付的款项在后续支付中予以扣减,规范履行合同。

三是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6个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倒排工期,12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3个项目主体已完工;7个县市已补办概算批复、环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对项目评审评标打分不合理的3位专家给予警告和罚款0.6万元,督促监理公司严格履职,规范建设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四是关于设备采购及应急救治物资储备方面的问题。1个县建立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机制,确定当地4家医药企业为应急物资保障储备单位,保障应急救治物资和设备供应;追回多发放企业补贴资金37.37万元,督促企业严格按合同条款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金融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担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融资担保集团已督促商业银行落实小微企业优惠利率,与14家商业银行签订政银担合作协议,实施“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按比例承担风险责任,积极发挥担保资金放大作用。

二是关于创业担保基金效益不佳的问题。市融资担保集团简化担保手续,创新“网上递、人社审、银行贷、财政贴”的新担保流程,提升办理效率,拓宽增信方式和降低基金风险;加快逾期代偿立案起诉,委托代理律师专职负责136笔逾期代偿案件的强制执行,已结清逾期代偿22笔,清收代偿金192.78万元。市融资担保集团、市人社、市财政、人行襄阳支行等单位分别与5家经办商业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明确职责分工和担保范围,力争应保尽保。

(3)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粮食安全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4个县区已严格按季按标准拨付财政补贴929.56万元,追回超标准拨付的财政补贴39.9万元;1个县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管理使用66.32万元,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5个县市加强与农发行协商,在储备粮轮换时足额发放贷款,轮出后及时收回贷款,整改到位金额3781.6万元;6个县市区制定储备粮调控管理办法,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验收把关,确保粮食安全;2个市区加快粮食安全和优质粮项目建设进度,已完工项目13个,剩余3个项目已完成工程量70%。

二是关于粮食收购储存轮换管理方面的问题。5个县市区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罚款等处罚措施,少扣、多扣的损耗以及亏损的金额已作调账处理或由相关责任人赔偿,签订购粮款结算承诺书,保证及时结算农户售粮款,整改到位金额320.86万元,并加强对化验、保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明晰粮食收购储存轮换管理责任;5个县市区把好入库质量关,严格控制出库损耗,严禁不合格粮、高水分粮入库,整改到位金额74.4万元;3个县市区加快轮换进度,规范出库交易程序,已对虚假竞拍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关于承储企业储备粮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7个县市区已按规定建立和计提风险准备金790.77万元;1个市轮换回笼的货款已及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2446.28万元;2个县区粮食承储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逐步消化社会集资款515.69万元,消除风险隐患;4个市区加强粮食承储企业仓储设施安全管理,加快仓储安全信息化建设。

3.乡村振兴政策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7个县市区已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加大地方特色产业政策保障力度,中药材、蔬菜、食用菌和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已纳入农保政策支持范围,虾稻、桑蚕等特色农产品已列入支持计划;1个区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协调农业主体贷款165万元,争取贴息资金1.09万元,建立30家电商示范村(店),加快产业园建设;1个县已将中药材种植纳入农民培训内容,4个县区严格培训对象审核,已清退违规资金1.08万元;4个市区10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已健全会计账簿,1个县开展公职人员兼职情况清理,全面整治违规领取报酬行为;1个市注销“空壳”农业合作社281家。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8个县市区已拨付到位资金4161.18万元,收回财政统筹76.25万元,其余资金2004.86万元按项目进度付款;4个县市区归还原渠道资金28.79万元,规范资金支付5526.01万元,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2个县区追回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奖补资金158.54万元,5个县市区光伏电站等扶贫资产1410.17万元已全部确权并登记入账。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5个县市区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督办,已完工项目5个,其余项目按计划加快建设;1个县将违规转包施工企业拉入黑名单,约谈3名项目负责人,切实规范项目管理;1个县采取措施提高田间管理水平,加强承包人监管考核,积极注册商标,拓宽销售渠道,提高扶贫项目收益。

(四)重点专项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医保基金筹集方面的问题。2个区已拨付滞留的医保补助资金6523万元,168名未参保的重点人群已全部参保到位。

(2)关于医保基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市本级及9个县市区已追回违规支付的重点监控辅助药和限制用药资金291.37万元;重复报销的医保待遇和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诊疗项目费用1949.35万元已全部缴入医保基金专户;挤占的1.23亿元医保基金已归还到位;市医保、卫健等部门已组建专班,加强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督导,协调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监管与考核,切实规范和约束药品集中采购行为。

(3)关于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1个区规范基金存放程序,严格按照竞争性方式,通过集体决策确定资金存放,整改到位金额3000万元。

2.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面的问题。市直和2个区已全额拨付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7383.86万元,5个县市11家用人单位已补缴截留代扣的职工养老保险518.19万元,市直和2个县市34家单位和企业已补缴养老保险费931.55万元,7个县市区特困和低保等人员已精准识别后并参保11608人。

(2)关于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全市已停发死亡人员和重复享受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追回违规发放的2044名死亡人员与重复享受人员养老保险待遇952.11万元;2个市县已归还调剂使用的居民养老保险1.82亿元。

(3)关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市直已将襄江商场等4家市属出资企业纳入划转范围,充实社保基金;4个县区重新与金融机构签订优惠利率,取消最低存款额度,挽回利息损失5.13万元,增加利息收入20.13万元;全市已清退1155人的个人账户沉淀资金41.5万元,停保重复参保人员163人,追回跨省重复领取待遇64.24万元;3个县市区已清理470人的个人信息,核实变更了身份信息;2个县精细化管理提前病退审批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完整规范。

3.保障性安居住房审计整改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任务完成方面的问题。1个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建设,4个尚未正式实施的改造老旧小区已全部动工建设,其中已竣工3个。

二是关于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易地建设费、公租房租金征收管理政策,整改到位金额4473.76万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租房租金4671.48万元,清退多征收的保障房项目印花税15.74万元;2个区追回被挪用和多申报的保障房资金2432.71万元。

三是关于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按政策规定签订配建协议,协调推进配建公租房建设;未实行有偿使用的公租房商业配套用地已补缴土地出让价款8418.22万元,物业和办公占用的5套公租房已腾退,闲置的公租房和配建门面房已配租644套、出租4575平方米。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资金拨付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2个区已归还挪用资金2659.38万元,拨付滞留资金1118.84万元,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3个区有关部门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66个老旧小区改造正在进行竣工结算,待结算完成后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二是关于项目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3个区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已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做好申报前期工作,严格方案审查和执行变更程序,确保申报户数和设计方案准确合理。

三是关于项目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区已加强监管,对责任单位作出相应处罚,约谈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补办相关手续,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全面整治未批先建、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四是关于工程管理和第三方机构审核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区加强工程管理和第三方机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绘制准确竣工图,补充完善有关质量检验报告;约谈监理公司,督促定期做好检查,严格把关进场材料;将审核不力的第三方机构拉入黑名单,多计的工程价款168.63万元在后续付款时予以扣除。

4.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8个项目责任单位已补办建设手续,制定完善项目管理办法11项,今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和招投标程序,对违法分包、违规招投标和监理不履职等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追责问责;加强现场管理和合同管理,解除无资质施工方施工合同;加强资金审批和控制,规范建设资金使用2046.55万元,调整错误账目904.9万元;在工程结算中予以调整和扣除多计的工程价款7227.25万元。

(2)关于棚改征收补偿项目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征迁项目责任单位已追回多补偿款项316.29万元,重新与被征收户签订协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清退违规报销的费用25.82万元,完善财务支出手续,加强工作经费管理。

(五)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资产反映不实的问题。4家企业规范资产财务核算,已调整账务4.66亿元,补记资产1.9亿元,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国有企业资产状况。

二是关于资产经营存在风险的问题。4家企业加强风险管控,补提到期责任准备金799.26万元,清收代偿款1120.41万元,其余22家企业代偿款2.41亿元已进入诉讼及强制执行程序并纳入“两担”风险处置项目,逾期在保3991.11万元已全部出清;聘请财务顾问调整不良金融债权核算,研究制订核销办法;对未履行协议的基金采取发出整改函、资产重组和回购等方式加强管理,严格违约责任追究,规避基金运行风险。

三是关于资产效益不佳的问题。3家企业督办项目施工进度,加快实现投产,并强化经营管理,拓展业务范围;已中止运行并清算2个效益低的基金2.8亿元,新增投资天勤生物等3个项目2.28亿元;已过户或网签抵债资产4679.64万元,采取市场化营运,盘活闲置资产。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超标准配置资产的问题。29家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和业务培训,从严控制资产采购,及时办理资产报废下账手续等,整改到位金额12.71万元。

二是关于违规出租转租资产的问题。4家单位已清退私自转租租户,规范公开招租,补签租赁协议。

三是关于资产管理不善、投资或租借收益偏低的问题。2家单位已聘请律师、会计事务所,核实债权债务,启动股权回收和移交法律程序,进行租赁托管磋商,提高国有资产效益;4家单位清缴租金上缴国库85.66万元,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缴收益739.1万元。

四是资产反映不完整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9家单位已登记入账资产1.28亿元,办理资产划转手续86.77万元;24家单位已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资产折旧;44家单位及时修正资产系统信息,加强资产清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土地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汉江国投积极争取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支持,优化片区控规,编制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计划,已消化处置1714亩;针对企业、商户和农户非法占用收储的土地进行经营活动、复垦、建房等行为,已发函商请街道办事处会同城管部门协助腾退违法建筑,确定界址并钉下界桩,目前已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50亩复耕土地过季收割后将予以腾退;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解决土地未批先用和收储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形成宗地腾退和款项补偿计划,正在督促加快宗地移交进度;6个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金15.7亿元已全额清缴。

二是水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市水规设计院成立整改工作组全面自查,纠正违法转包行为,整改到位金额836万元;市环资公司建立健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补办新增工程3253万元审批手续;市水投公司、市路桥集团制定出台工程变更、采购管理及招标监督等领域管理办法,严格变更程序、规范招投标程序,整改到位金额5.09亿元;市水环境公司发函借款人,以工程价款抵销借款,已抵销出借款3.62亿元,其余借款6832万元待支付工程款时抵销完毕。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打算

截至10月底,仍有部分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单位往来款项未全部清理整改到位,主要是部分往来资金时间跨度长,清理需要时间,核销报批处理需要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二是驻襄省属机关事业参保单位未完成准备期结算工作,主要是因为省财政尚未对结算数据进行清算,目前省财政厅正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台驻武汉市外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属地参保基金缺口补助政策;三是部分县市区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由于立项晚、招标慢等原因导致进度较慢,目前项目均在加快推进;四是今年整改时限比往年提前一个月,部分问题尚在整改中。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凝聚整改合力。对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系统分析研究,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有效传导压力,分类限时整改,确保整改无死角、全覆盖。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对时间跨度长、形成原因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找准症结,着重解决机制制度上的缺陷,推动管理措施更加健全,确保整改不遗一事,不漏一项。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严格依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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