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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襄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政策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6-13
索引号: 011158671/2023-1608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公开日期: 2023-06-13
标题: 关于公开征求《襄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政策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3-06-13 终止时间: 2023-07-12 来源: 社会发展和就业科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形成教育和产业融合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湖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襄阳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根据产教融合发展新趋势,结合必威体育平台实际,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襄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政策清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修改意见请于本公告刊载之日起30日内反馈市发改委。

联系电话:0710-3533994;电子邮箱:824671556@qq.com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襄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政策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襄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政策清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形成教育和产业融合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湖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襄阳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根据产教融合发展新趋势,结合必威体育平台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一)推动学科专业建设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政府主导、行业引导、科研院所指导、职业院校和企业协同落实的产学双向对接机制,提高专业对产业需求的快速响应度。推动职业院校根据市场供需和就业质量评估调整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培育涉及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航空航天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智能装备、消费电子、医药健康、纺织服装、现代化工等对本地主导产业贡献度显著的实用学科专业和技术转移等新型学科专业。聚焦全市“144”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一校一群一产业链”(一所学校重点建设至少一个专业群、一个专业群紧密对接一个重点产业链),推动校企合作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对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对接重点产业而新开设的紧缺专业,经第三方评估,新设专业与重点产业人才培养需求契合度高的,连续3年每年给予50万元专业建设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产业链链长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二)促进技术技能人才留襄。鼓励在襄国有企业扩大在襄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招聘信息(除涉密岗位外)应同步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鼓励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中小微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校企人员双向流动,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评选和认定,到2025年,职业(技工)院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50%。支持职业(技工)院校从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对于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聘任企业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工或相应资格以上)任教,并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授艺带徒、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效益的,经第三方评估优选3所高校、3所中职(技工)学校,给予每校每年1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四)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经常性组织开展“企业进校园”岗位实习对接会,建立人才培育沟通机制。严格按照《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要求,从必威体育平台主导产业中筛选资质信誉好、社会责任强、管理水平高、工作环境优的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以就业为导向,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分批次组织学生进入企业开展为期3-6个月的真实性生产实训,提升学生技能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从学校企业双方分别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五)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技能传承上助力企业发展,对于成果转化取得良好效益的,经第三方评估,每年优选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在襄职业(技工)院校]

 二、推进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

(六)建立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制定配套政策,统筹产教融合推进措施,主要解决在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中需要部门间沟通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重点产业每年至少举办1次校企对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报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市直部门,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七)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鼓励以产业园区为基础、高校和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对襄阳市域产教联合体及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单位,广泛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现场工程师、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等,积极服务制造强国、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成效显著,经第三方评估认定,每年优选联合体内5个校企合作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联合体及共同体校企合作经验成果获得国家级、省级推广或奖励的优先纳入奖补范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八)支持实训基地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龙头企业建设“以教为主”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营造真实的现场工作环境,开展针对性教学,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培养计划,提高人才培养与使用匹配度。经第三方评估认定,每年优选3个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每个给予30万运行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九)打造产教融合多方位平台。支持组建技工教育联盟(集团),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发挥各类职教集团(联盟)作用,汇聚区域和行业各类产教供需信息,建设产教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服务。深度整合科创力量,鼓励支持科创联络员专业化建设成为技术经理人,打通产教融合平台资源精准对接路径。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企业、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网络教育,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对在当年度发挥作用明显、取得成效显著的,经第三方评估认定,优选1个职教集团(联盟),给予5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三、发挥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作用

(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必威体育平台现状产业结构和布局,依据必威体育平台现有的13条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即汽车产业链、纺织服装产业链、现代化工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链、医药产业链、航空航天产业链、轨道交通产业链、智能装备产业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大数据产业链、人工智能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信息储备库。从2023年起,每年每条产业链培育至少1家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人行襄阳中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产业链链长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十一)拓宽企业参与办学途径。支持符合产教融合发展要求的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依法举办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享受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襄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十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深化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工作。对于必威体育平台已经纳入省级产教融合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对其给予5万的一次性财政经费支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给予省级产教融合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

1.结构性减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的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用地支持。支持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其教研及教学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的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应土地。把产教融合谋划储备项目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程序申报列为省级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用地列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财政投入与抵免。优化政府投入,完善体现职业教育办学特点和成本的教育拨款机制。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纳入省级产教融合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中国特色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建立产教融合监督评估机制,健全统计评价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对产教融合各类项目进行效能评价。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做好产教融合风险预判和成果预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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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襄阳市产教融合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襄阳市加快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政策清单》有关要求,结合《襄阳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为统筹协调解决产教融合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形成教育和产业融合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襄阳市产教融合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需要部门间沟通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相关政策,部署产教融合重大事项;督促检查产教融合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等相关市直部门;襄阳智投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文理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等相关院校。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由协助分管常务工作的市政府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和市教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和市教育局,主任由市发改委和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其他工作任务。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落实产教融合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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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襄阳市关于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964号)《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精神,为落实《襄阳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要求,制定如下细则:

一、建设培育企业范围
(一)在必威体育平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必威体育平台纳税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全国全省性特大型民营企业在必威体育平台的所属企业或分支机构)。
  (二)着力构建“144”特色产业集群,形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食品饮料、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医药健康、现代化工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围绕现有的13条先进制造业产业产业链,即汽车产业链、纺织服装产业链、现代化工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链、医药产业链、航空航天产业链、轨道交通产业链、智能装备产业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大数据产业链、人工智能产业链的龙头企业。
(三)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对接湖北 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服务襄阳都市圈建设,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四)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五)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建设培育条件
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
  (二)通过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三)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
  (四)承担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
  (五)近3年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每年累计3个月以上,人数达到30人以上;
  (六)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七)与有关职业院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点;

(八)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者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九)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各企业通过各县(市、区)发改、教育部门和市直相关部门推荐等途径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各县(市、区)发改局会同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各市直部门负责组织各自联系企业或业务关联企业申报。
  (一)自愿申报。有申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襄阳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附件)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相关县市区或市直部门。申报企业在申报表“企业自查情况简述”栏中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事项、佐证材料清单,提交对应申报条件的校企合作协议书、产教融合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推荐企业名单、企业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
  (二)复核评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评议,复核通过的企业,列入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并向全社会公示。
(三)建设培育。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积极指导列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企业开展建设培育工作,并按规定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在项目审批、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对建设培育企业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参与举办教育培训,开展实习实训,建立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建设培育企业要制定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划,每家企业至少经过1年建设培育期。
  四、支持措施
(一)入库企业建设培育1年后,达到相应认证标准的,直接推荐参加全省、全国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入库企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优先享受支持政策。
  (二)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可按投资额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达到湖北省认证标准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支持政策。
  (三)对入库企业,教育、人社部门优先安排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就业;经信部门在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绿色发展、两化融合、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建设上予以优先支持。
  (四)优先考虑将入库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纳入产教融合工程支持范围。
  五、认证评价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入库企业,要建立实施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并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备案。市直有关部门每2年要对已认证的企业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继续确认其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不合格的不再保留资格。
  入库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取消其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一)在申请认证、年度报告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
  (二)在资格期间内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三)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四)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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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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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工商登记机关:

企业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二、校企合作情况

合作学校名称:

合作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资本□ 技术□ 知识□ 设施□ 管理□

其他类型( ????????)

项目内容:实训基地□ 学科专业□ 教学课程□

技术研发□ 其他内容( ????????)

合作期:已连续合作( ??)个月,当前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至( ??)年

合作学校名称:

合作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资本□ 技术□ 知识□ 设施□ 管理□

其他类型( ????????)

项目内容:实训基地□ 学科专业□ 教学课程□ 技术研发□

其他内容( ????????)

合 作 期:已连续合作( ??)个月,当前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至( ??)年

三、申请条件

(一)企业具备的条件

1.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

2.通过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3.参与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

4.承担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

5.近3年接收职业院校开展实习实训,每年达3个月以上,累计达60人以上□

6.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

7.与有关职业院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点□

8.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者捐赠职业院校教学设施设备等,近3年内累计投入100万元以上□

9.近3年内取得与合作职业院校共享的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二)企业自查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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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核评议

(一)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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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核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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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项目类型:可多选;□中打√;其他类型()中用简要文字表述。

2.项目内容:可多选;其他内容()中用简要文字表述。

3.校企合作学校不足2个的,第二个合作学校内容不填;超过2个的,请按格式自行插入表格填写“合作学校名称、合作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内容、合作期”。

4.具备条件:可多选;□中打√;对选定具备的条件,企业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PDF)。

5.企业自查情况简述:请围绕本企业是否符合《通知》中提出的“建设培育企业范围”“建设培育企业条件”等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简要情况填入表中,字数不超过300字(小四号宋体)。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 联系电话:0710-3534576 邮编:4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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