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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转供电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8-16
索引号: 011158671/2023-3018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能源运行科 公开日期: 2023-08-16
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转供电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襄转供电文〔2023〕2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转供电改革,着力解决助企降本转供电环节突出问题,经市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襄阳市转供电改革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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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深入推进转供电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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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转供电改革的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助企降本转供电环节突出问题,逐步减少存量转供电,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确保电价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结合必威体育平台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配电设施改造升级,推动转供电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打通惠企利民政策红利传导的“最后一公里”,打造一流电力营商环境,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保障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尊重转供电主体在历史上的作用和做出的贡献,结合实际督促其落实国家历次降电价政策,履行配电设施运行维护主体责任,在条件成熟时实施转供电改造,实现终端用户一户一表。在不具备转改直条件时,严格执行落实国家电价政策,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推进转供电改革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坚持“共同缔造”理念,积极建立起政府统筹组织、部门协同联动、街道(乡镇)具体实施、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各项任务,加快推动实施。

3.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针对前期省委巡视、市委调研等发现的问题,及时部署整改。对发现仍涉嫌违规加价等行为的转供电主体,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清退违法所得,责令整改到位。对暂不具备转改直条件需维持现状的转供电主体,规范收费行为,健全公示制度,强化精准监管,实现长效治理,确保国家历次降电价红利尽快在工商业终端用户落地释放。

4.聚焦难点,攻坚突破。着眼矛盾突出,群众关切的转供电难点堵点问题,科学研究谋划、深入分析症结,提出解决措施、有力推动破解。对具备转改直条件且有意愿转改直的转供电主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并有效推进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旧,将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优化改造方案,减轻转供电主体的经济负担。坚持先试点、再推广,不断完善改造模式、工作规则和流程,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

2023年8月底前,全市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全面整改,杜绝新增不合理加价行为,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用户终端。2023年底前,矛盾突出、群众关切的转供电问题基本解决,率先完成政府、集体经济参与的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实现直抄到户;新增转供电严格控制,建立起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转供电机制,形成规范透明的转供电价格体系,持续提升全市供电服务质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企业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违规加价治理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实现监督全覆盖,扫除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死角和盲区,对违规加价或未执行电价公示制度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常态化,防止违规加价现象反弹。

2.紧盯线索查处整改。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和12315、95598等投诉举报通道,广泛收集转供电环节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退违规所得,督导如期整改,打通电价降价的“最后一公里”。

3.通报曝光警示震慑。对用户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等情节严重的主体和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加大处罚力度,予以公开曝光通报,强化警示效果,提高市场执法威慑力。同时将转供电主体的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结果录入信用中国(湖北)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二)强化存量改造实施

4.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科学谋划项目清单,按照从易到难、从重到轻、从急到缓制定本地转供电改造清单,统筹实施改造。

5.因案施策编制方案。按照“一主体一方案”的要求,科学编制、做实做细转供电主体改造工作方案,针对转供电主体不同情况及特点,逐一细化改造措施、明确启动和完成时限,提升方案的精准化有效性。方案制定后要认真听取市场主体和终端用户意见,由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审查通过。

6.多方筹措改造资金。根据《湖北省城镇住宅、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及转改直指南》《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转供电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襄营商发〔2022〕2号)有关要求,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存量“转改直”项目各主体出资界面划分如下:

1)基本出资界面

供电企业投资界面应延伸至专用变压器高压进线开关(含终端计量装置);

供电企业投资建设范围外的存量项目供配电设施改造,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操作方法,鼓励通过老旧小区中央预算内资金、转供电企业自筹、终端用户分担、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投资建设。

2)分类出资界面

供电企业投资范围外的存量供配电设施改造费用,建议按照以下原则划分:

①产权归属政府、集体的,由政府、集体全额投资改造;

②产权归属市场主体的,由开发商市场主体全额投资。

③产权归属终端自然人的,由终端自然人出资。

7.精心组织推进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强指导。组织属地街道(乡镇)、社区等具体实施转改直有关工作,建立“一主体一方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具体项目牵头主体,以开展宣传动员、收集意见建议、筹措改造资金、协调推进实施、完成移交接收等工作。二是形成合力。组织各部门协调联动,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过程环节给予大力支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工,当年见效当年受益

(三)从严从紧控制新增

8.严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关。各级自规部门务必会同供电企业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转供电改革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或预留,落实“一户一表”要求。

9.严控图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各级住建部门务必在图审、施工、验收等环节会同供电企业严格把关,落实“一户一表”要求,对不合规的建筑工程项目一概不予验收,须责令其整改直至达到审查标准。

10.突出问题整改强化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对项目整体完工、但供电配套工程未同步完成、暂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地产项目,配套工程未完工、未验收但已向业主交房入住的房地产项目,加大监管力度,限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直供到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的转供电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违规加价治理、转改直推进和增量严控三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分管副组长牵头负责,共同推进全市转供电改革工作。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解决好转供电问题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建立转供电改革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级责任,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转供电改革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全市转供电改革工作,并牵头转改直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转供电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调度、通报和督办改造工作展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违规加价整治工作,会同供电部门实时跟进转供电主体底数,动态更新工作台账,指导督促各地落实转供电改革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加价典型案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办理“转改直”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相关规划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严控新增工作,同时负责指导、督办本行业领域的转供电改革工作开展;优先将交付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小区“转改直”项目纳入城市旧城改造范围;配合各地政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改造红线内供电设施,明晰产权关系,完成改造,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供电公司。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督办“转改直”改造项目涉及国有资产的剥离、划转和移交。市经信局、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督办本行业领域内的转供电改革工作开展。国网襄阳供电公司负责出资界面范围内的投资及施工,配合各相关单位开展“转改直”改造工作。在受理开发建设主体提出的“转改直”业务申请后,按“一户一表”配置要求答复供电方案,对供电设施建设不符合方案要求的,指导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拒绝办理“转改直”用户正式用电手续,直至供配电设施符合建设技术标准;在“转改直”户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方无偿移交户表工程,由供电公司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本辖区转供电改革工作的推进实施。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迅速行动,抓紧梳理本地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本地转供电改革任务清单,提出解决思路及落实举措,于8月2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市发改委备案。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分别制定各自牵头领域具体工作方案,于8月21日前报市发改委备案。2023年8月起,每月月底前各地、各牵头单位分别将转供电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2023年11月底前将各地及各领域转供电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发改委,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只能提前,不能延后。

(四)稳妥有序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转供电改革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既要推动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又要切实维护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营造积极氛围。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制定配套宣传方案,加强转供电相关政策解读,抓紧抓实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全方位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坚定全面推进转供电改革的信心与决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快推动转供电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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